今年11月份是我国第5个消防安全宣传月,同时11月9日也是我国的第30个消防宣传日,主题是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,杜绝消防违章行为”,高校是人员高度密集场所,冬季又是火灾高发季节。预防火灾,不仅是各级消防部门、学校保卫处的责任,更是我们每一位学生、老师的共同责任。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,彻底淸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,提高每位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,构建平安和谐校园,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,特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倡议:
一、 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的方针,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,强化消防意识,做到人人了解、参与、支持、重视消防工作。
二、 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活动,认真学习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,使隐患险于明火,防范胜于救灾,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观念深入人心。
三、以实际行动做消防安全的实践者,严格遵守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和《烟台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坚决杜绝私接、乱接电线行为,不在宿舍、教室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办公室等场所使用违章电器,不在宿舍内燃烛看书、吸烟等,下班离开办公室前或宿舍无人时应及时关闭各类电器的电源。
四、爱护消防设施,发现擅自挪用、拆除消防器材,埋压、圈占消防栓,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,要及时劝阻、制止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。
五、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,遇到火灾时要沉着、冷静,不要慌乱,不要贪恋财物,按照正常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。如遇火情,请及时拨打校园110或119电话报警。
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隐患,多一份责任就会少一份危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