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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实验室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通知
点击量: 更新时间:2017-01-11

 

各单位:

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,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实际,现就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实验室管理和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,按照《烟台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烟大校发〔2016〕50号)规定,认真组织所属教学科研实验室、研究所(室)学习和落实学校文件精神,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管理与安全工作,加强领导,开展教育,强化管理,落实责任,要特别加强对在用科研、研究生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和督查管理,确保寒假、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。

二、各单位要按照《烟台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(烟大校发〔2016〕52号)要求,在前期学校统一检查的基础上,继续做好放假前、假期中和开学前的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,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备查。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和整改,做到不留空档、不留死角。着重做好本单位各类实验室特别是重点实验室等场所防火、防水和防盗等安全检查,检查门、窗及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好用;切实加强对放射性物质、剧毒、易燃、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管理;对实验室水、电、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重点做好检查、检修工作,避免因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不善、水管破裂、电路故障、压力容器爆炸、各种气体泄露引发的灾害事故。

三、对于寒假期间暂停使用的基础教学实验室,要做好仪器设备、试剂等归类存放,并断水,断电、关好门窗、张贴封条;对于需连续运行的仪器设备要尽量集中存放,明确专人负责,定期检查,确保安全。

四、因教学科研需要,需在假期继续开放使用的实验室,要安排专人负责,落实安全责任,加强规范管理,并做好值班记录。要认真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和使用工作,使用易燃、易爆化学品的实验室,要严格按照危险品管理规定使用和限量存放;离开实验室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,水、电、气是否已切断和关闭,暖气是否漏水等;特别要加大实验室违规用电的检查以保证用电安全;严禁师生在实验室做饭、取暖和居住,确保实验室开放期间正常、安全运行。

五、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实验室防冻、防漏水、防火、防盗等工作。针对冬季严寒气候,各实验室应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及保养工作,防止仪器设备因闲置而损坏。要根据工作需要,在临近开学时对新学期伊始即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前检查维护,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进行。特别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对供水管路、暖气设施加强检查,防止因爆裂跑水给实验室造成损失。一旦发生暖气和自来水管冻裂,请首先在第一时间联系后勤管理处供热服务中心、修建服务中心抢修(供暖维修电话:6902493,水电维修电话:6902659)

六、做好实验室假期值班工作,保证人员到位、责任到位、时间到位、信息畅通。列入今年标准化改造的实验室,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密切配合落实工作任务,做好规划设计,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。

七、坚持事故报告制度,如遇各类险情,应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,不得隐瞒,各相关单位领导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到位,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。因工作不认真,责任不落实,引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,按照《烟台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(烟大校发〔2016〕51号)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。

八、请各单位对假期中开放使用的实验室据实统计,汇总实验室名称、房间号码、开放时间安排表、直接负责人、参与人员等信息,与实验室假期值班表一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,于2017年1月16日17:00前分别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(办公楼221房间)和校东门保卫处值班室备案。

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。联系人:周积壮、房磊,联系电话:6908350。

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6902510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17年1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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