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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
点击量: 更新时间:2016-01-13

 


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我校的安全稳定工作,确保学校公共财物和师生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根据省教育厅、省高校工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,现将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工作职责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我校的安全工作,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,采取有效措施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真正做到安全管理到位,责任落实到位,安全防范到位,确保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。

二、扎实开展安全教育,增强师生防范意识

各学院、各部门要在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火、防盗、防诈骗、防意外伤害和防交通事故及反邪教、反传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遵纪守法意识,提高自我防范能力。特别要教育师生坚决不乘坐没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,杜绝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,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游玩,防止发生交通、踩踏等人身伤害事故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,春节期间不得在易然、易爆地带燃放烟花、爆竹,以防引发火灾。

学校近期将对要害目标、部位和场所进行检查。检查的重点是:电、气、贵重设备物资、易燃易暴品是否安全,门窗是否牢固,各单位安全教育、安全检查和问题整改的落实情况、值班工作安排情况、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。

三、加强安全管理,确保不发生意外

加强对假期中有科研、实验任务的实验室、研究室的安全管理。教育师生要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,不私拉、乱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,防止火灾事故发生。

加强大型活动管理。假期举办大型活动及各种培训班必须经学校批准,报保卫处备案。举办单位要落实好安全责任,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,确保活动安全。

加强物资器材安全管理。放假前,各单位要对所属库室的重要设备、仪器等进行认真检查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单位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、存折和其它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,财务部门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。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,离校外出时务必委托他人看好门户,管好钥匙,并将托管人的联系方式报单位值班室,以备急需。

加强安全生产管理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在寒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。

四、严格值班制度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
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,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好值班职责,及时掌握本责任区的安全动态,对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、妥善处理,绝不能瞒报、迟报、漏报。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6902510。情况紧急时,可直接拨打火警电话(119)或匪警电话(110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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