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大学关于表彰奖励
2014年单位目标考核获奖单位的决定
各学院、部处室,各直属单位:
2014年,各单位按照校党委、行政的部署,开拓创新,真抓实干,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显著提升,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。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根据《烟台大学单位目标考核办法》(烟大校发〔2012〕39号),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,决定对2014年单位目标考核获机关单位综合优胜奖的学校办公室等5个单位以及获教辅单位优胜奖的工程实训中心给予表彰奖励,现公布如下:
一、机关单位综合优胜奖
学校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社科(科技)处。
二、教辅单位优胜奖
工程实训中心。
对机关获综合优胜奖的单位各奖励人民币0.8万元;对教辅单位获优胜奖的单位奖励人民币0.8万元。
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争取更大的成绩。全校各单位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,树立“赶超”意识,扎实有效地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,为把烟台大学建设成特色鲜明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烟台大学
2015年3月10日